最低工資 | 關於2019年的30個困惑

2017年1月,行政長官表示“將於2019年全面落實”最低工資,重申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指導下,在城中各行各業中實現最低工資是“政府的重點工作和目標之一”。特區政府的五年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到2019年,落實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施政承諾。” 

事實上,澳門特區政府計劃從2015年開始逐步推行最低工資制度。政府制定了《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作爲最低工資制度的試行版本。 

自一開始,當局着意的是將範圍覆蓋至所有行業,為所有行業的僱員提供基本工資保障,尤其是那些低薪人士。 

然而,崔世安的陳述卻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的言論背道而馳。梁司長坦誠,由於雇主代表興趣缺缺,因而計劃的推行或會出現延誤。
“政府不可能控制(擬議法律)的生效日期。 我們打算做的是盡一切努力爭取於2018年第一季完成相關諮詢總結報告並對外公佈,然後進入立法程序。至於生效日期,我們必須尊重社會的意見。”梁司長如是說。 

也就是說,相關機制無法在2019年初落實:但一年有12個月。足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