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初創企業的募資—了解你的投資者

Emanuel Roth Soares (蘇文禮)  – MdME Lawyers 創業投資及創新領域團隊的協調員


大多數關於初創企業募資過程的文章都集中在創始人需要做什麽來吸引投資者。人們通常認為,初創企業在早期階段急於融資,因此會接受任何投資。而事實是,雖然獲得融資是很重要,但從長遠來看,找到一個合適的投資者對企業的成功可能有更大的影響。

因此,我們將談談創始人在尋找合適的投資者時應該考慮的一些事情。尋找正確的投資者不僅是避免創業失敗的關鍵,而且瞄準正確的投資者人群會使得募資工作更加有效。

早期創業公司遇到不同類型的投資者,每一種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在這里我想強調以下三種:

天使投資人 

 “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具有一定凈財富的個人(也可以是私人企業)專門投資早期的創業公司。與大多數機構投資者不同,天使投資人通常會對他們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或興趣的項目感興趣,無論是由於他們自己的商業背景、專業經驗、興趣或其他個人原因。

對於那些正在尋找具有特定個人特征、能力和專長的人的初創企業來說,天使通常是一個完美的對象,這對於填補創始人能力方面的現有差距和進一步發展業務至關重要。這些投資者往往對創業公司的成功有個人投資,並願意投入個人時間和精力來幫助創始人實現他們的目標。

然而,個人投資者往往缺乏其他類型投資者的機構支持和更廣泛的行業影響力。此外,他們往往根據自己的個人利益行事,不受任何其他利益相關者約束。如果天使的願景和能力與創始人的願景和能力不一致,這可能會使創始人的創業路程變得很痛苦。

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者(VC)通常是基金投資或其他投資公司,投資於初創企業。他們通常以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初創企業為目標,接受相對較高的投資風險,以獲得巨大回報的可能性。

這種類型的投資者通常在投資初創企業方面經驗豐富,在指導初創企業進行下一輪融資方面具有必要的專業知識。只要創業公司繼續成長並達到其發展目標,風險投資人將願意利用其資源和關係來支持創業公司並確保未來的融資。

與天使投資人不同,風險投資人在企業中不會有 “個人”利益,其唯一的利益是讓創業公司增值,並最終在退出時刻(如出售或IPO)出售其股份,為其利益相關者帶來投資回報。這對某些創始人來說可能很有吸引力,因為優秀的風險投資人通常會盡量減少對經營良好的企業管理進行干預。

風險投資人可能很適合比較成熟的初創企業,他們更看重企業的影響力、聲譽和未來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而不是投資者的親力親為。

企業投資者

這里值得一提的第三類投資者是機構企業投資者,這些通常是由大型企業集團經營的投資公司,他們針對對其業務有戰略意義的科技初創企業進行投資。就澳門而言,這種類型的籌資方式在內地特別普遍,在那裡,大型科技公司通過投資和收購創新科技初創企業來不斷推動創新是很常見。

引進企業投資者通常是創造性產品或想法取得成功的最可靠途徑之一,因為大型企業投資者具備必要的內部資源來支持項目的成功發展。

另一方面,這些企業投資者(通常是初創企業的天然競爭對手)的主要目標往往是獲得對技術或知識產權的控制權,並最終將初創企業納入他們自己的商業生態系統。因此,這些投資者通常期望對創業公司的管理和未來所有權有更高程度的控制。

考慮到這一點,那些只有從成熟的企業結構才具備的資源中獲益最多的科技初創企業通常是這類投資者的最佳選擇。

其他資金來源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面討論的三種主要類型的投資者外,還有不少為早期創業公司籌集種子資金的其他方法,如政府撥款和補貼、眾籌、孵化器和加速器、貸款等。根據你的企業的情況和增長需求,這些方法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長期增長與短期利潤

無論投資者的情況如何,創始人和投資者需要達成一致的最重要考慮之一是衡量短期和長期成功的標準。

初創企業常見的商業模式是在虧損的情況下運營數年,以便迅速發展和佔領市場份額。大多數風險投資和企業投資者都理解這一點,並期望看到公司的價值在這些年內不斷增加,這些投資者並不關心企業的短期盈利能力。

對於那些不太成熟的投資者來說,情況可能並非如此,他們通過更傳統的指標,如收入和利潤率來看待他們的投資。本人在與那些因企業缺乏盈利能力而與投資者打交道的創始人合作的過程中,認爲投資磋商中各方都同意企業的增長和發展模式是核心的重要要求。

投資者能提供什麽?

需要清楚的是,不是所有的資本都是平等的,創始人應該問的問題是:“除了錢之外,我最需要我的投資者帶來什麽?是他們的行業背景嗎?獨特的經驗或知識?關係?聲望?公司資源或結構?”

像任何事情一樣,選擇投資者涉及到機會成本——你在選擇一個合作夥伴,他可能會在公司的整個生命周期內繼續參與公司的所有權和管理,排除其他潛在的合作夥伴,影響公司的未來方向。

創始人的整個募資過程也是如此。你的時間和資源是有限的,所以應該把這些投入到訂制你的商業模式和募資宣傳中,以吸引合適的投資者。

最後,為了幫助指導籌款過程,以下是創始人和投資者應該盡早討論並達成共識的幾個關鍵問題:

創業公司的發展計劃是什麽?

投資者提供的其他承諾或無形資產是什麽?

是否會有任何關於收入或盈利目標的承諾?

投資者對公司決策和管理的參與程度如何?

投資的資本將如何使用?

為了進行下一輪籌資,初創企業需要實現什麽目標?

本篇是作者與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合作發表的一系列文章中的第四篇,為青年企業家提供實用的法律建議,其在該中心為成員提供指導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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