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前言】諮詢的作用

《商訊》2022年 6月 | 主編前言


政府重大政策、規劃或法律在落實前,一般都會作公開諮詢,收集社會各界意見,按照社會訴求進行修訂,之後再進入執行或立法程序。公開諮詢的目的是令政策或法律更切合社會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只是長期以來政府的諮詢工作的結果往往是“維持不變”,除非社會的反對聲音非常大,否則相關的政策或法律諮詢草案只是小修小改,甚至完全不改。所以,社會對政府“假諮詢”的質疑不無道理。

現正進行諮詢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受到社會不少關注,畢竟交通是長期困擾市民的問題,市民亦希望政府能推出有效方案以緩和日益嚴重情況。按政府的規劃思路,一方面控制私家車輛的增長,另一方面則完善公共交通網絡,為市民提供方便出行的集體運輸工具,從而減輕路面壓力。

不過諮方案剛推出,其中提出的跨海纜車構想立即引起社會一片反對聲音,且有關意見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許多市民意見質疑興建該纜車的實質成效,亦有意見認為纜車選址和路線有問題,尤其是纜車途徑友誼大橋上方,該處位於“風口”位,不時出現強烈陣風,實在不宜纜車行走。此外,纜車的維護和維修不容易,松山纜車便是一例。

雖然市民反對意見眾多,但社團代表卻支持該建議,政府便一方面表示纜車建設仍處非常初步規劃概念,希望社會各界多提供意見,另一方面社團支持反為論據反駁。此等反應實在令人覺得政府為該纜車計劃“保駕護航”。

諮詢是否有效,在於“接受意見”,在諮詢期間要接受不同的意見,客觀分析這些意見是否正確,是否符合實際情況,應否接納,如認為相關意見不應接納,亦要提出有力的理據作解釋。但現在有關部門對不同意見的第一反應卻是即時反駁,這種態度合理嗎?

對於政府諮詢工作的態度問題,長期以來都受人詬病,產生的後果是市民不信任政府的諮詢工作,認為政府假諮詢,減低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如果政府部門在諮詢方面不擺正態度,諮詢工作不會有實際作用,因為市民認為政府不會聽取社會大眾的意見,逐漸會對向政府的規劃或工作提意見持放棄態度,但有關政策如不符社會實際情況,結果便是對社會發展造成傷害,屆時便要付出更大代價。

澳門不少政府部門都喜歡閉門造車,政策制訂者往往不清楚社會實際情況,如果諮詢工作做得不好,政策多會出現漏洞,甚至失敗告終。行政長官對市民負評纜車計劃的反應是“諮詢就係讓市民看看值不值得做,不值得就不做。”這才是正確面對市民意見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