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恐懼:都市更新

政府終於向立法會遞交了《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但議員們的討論和質疑仍將繼續,直至提案最終獲綠燈通過。

《商訊》2022年9月特刊 | 房屋:一個稱為家的地方


澳門都市更新——這一議題似乎太熱了,任何人都無法接受。2004年的法律仍然有效,但顯然與澳門今天的現實格格不入。

該法案序言明確提出:“澳門回歸祖國後,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部分早期落成的建築物逐漸呈現老化現象,這些區域的都市機能和社區環境亟需全面的復甦和改善,因此,澳門都市更新有很大的必要性。”

同時,文件也闡述了當前面對的挑戰:“但從社會現實因素和客觀條件而言,由於澳門城市空間狹小、人口高度密集、土地資源稀缺等原因,澳門都市更新的發展步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約。”

第三項,也是最後一個來自該份立法會正在進行審議的文件,對事件的實際情況做了詳細說明:“考慮到都市更新是城市建設中最複雜、涉及面最廣、市民最關注的社會工程,當中涉及到的利益關係複雜、利益主體多元、利益訴求多樣。”——簡而言之:誰為都市更新買單?

讀者或會回答:不同利益持份者,因為這在其他地方並不多見。碰巧在某些地區,特別是澳門半島,城市遺產嚴重老化、租金過於低廉,且很多業主拒絕進行有關工程,原因要么是他們不願意爲此支付成本,要么是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資金。因此,多名立法會議員指出,該提案不僅制定重建建築物的規範,還應將社區更新納入考量。

有見及此,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負責討論該法律的陳澤武議員警告,重建老舊建築的是物業業主,絕非政府。

陳澤武何時發表這個意見?在法律草案於去年12月獲得一般性通過後的兩個月!

他還表示,有多名議員質疑爲何法案未有建議由政府主導舊樓重建過程。陳澤武援引特區官員的話說,若由政府主導重建過程,項目或無法高效且順利地進行。有關官員坦言,政府主導的話,將令重建項目的進展“更慢”、成本“更高”。


“考慮到都市更新是城市建設中最複雜、涉及面最廣、市民最關注的社會工程,當中涉及到的利益關係複雜、利益主體多元、利益訴求多樣。” – 新法案

另一引發爭議的問題,與各方應承擔的責任有關:有議員要求政府解釋,爲何法案沒有規定向被驅逐的租戶支付賠償金。

根據部分議員的解讀,該法案規定業主必須尊重法定時間並在法定時間内“驅逐”租戶,卻沒有提及支付賠償金。

 “從本質上來看,都市更新比最初的舊區重建更複雜,不再是簡單的政府行為,而是政府、開發商和社會各界合作的結果,” 澳門大學政治經濟學與公共政策教授盛力向記者表示,“我們需要清晰地理清公共部門和私營行業在當中扮演的適當角色和責任,使每個人都能夠投入其中並爲其做貢獻。政府仍需發揮領導者作用。”

作爲在一般性表決中投反對票的其中一位議員,高天賜最近向特區當局提出質疑,但行政部門保證,在起草都市更新法律草案時,已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


四大挑戰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計劃針對本地個別建築物,進行重建或活化。

然而,盛力教授解釋:“政府不能同時向多棟物業批出有關準照,因為法律只允許重新開發特定的建築物。因此,在取得居民重建共識、回應業主對商舖搬遷和居民安置的擔憂方面,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面臨重重挑戰。”

其次,政府財政在都市更新項目上也將面臨挑戰:“近年疫情反復,澳門博彩業在此期間受到嚴重打擊。澳門現時正經歷經濟轉型,且政府推行財政緊縮政策。”

第三,“需加強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避免拖慢進度,建立持續的溝通機制,減少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利益衝突。”

最後,“政府應當與居民互相配合和理解,尤其是舊樓改造會否給居民帶來不便、導致不滿。澳門政府必須確保都市更新的透明度和公眾知情權,”這位政治經濟學與公共政策教授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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