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減碳:對設定目標的恐懼

《商訊》2023年3月特刊 | 減碳:何時?如何?


小打小鬧無法解決重大問題

終有一日,所有國家和地區都必將竭盡全力應對氣候變化,實現減碳。

一直以來消極應對的澳門亦無法置身事外。

小城響應號召且準備有所貢獻。專家們指出,可充分利用中央政府2015年12月授予特區的 85 平方公里水域,興建風力發電場並最終與其他可再生能源相結合。

時至今天,這份“禮物”被束置高閣,更不提得到充分利用了。

當然,這種情況不太可能持續太久,讀者可在本期專題報道接下來的篇幅中發現這一點。

附言 – 受城市規模較小等諸多因素影響,澳門面臨著技術專業人才貧乏的問題,專家的缺乏阻礙了城市各個部門的成長和發展。但在環境領域方面,澳門卻擁有世界首屈一指的專家,例如,澳門大學校長宋永華是國際公認的能源和低碳電力系統權威,澳門科技大學校長李行偉則是水利環境工程領域的領軍人。這些學者均渴望為小城作出貢獻,正如他們為本刊提供的寶貴意見那樣,澳門實在不應浪費他們的拳拳盛意和出眾才華。

撰文:João Paulo Meneses ([email protected])


澳門迄今仍未制定明確的減碳目標,亦不曾透露與之相關的時間表。

以“構建低碳澳門、共創綠色生活”為主題的《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對減少污染的具體目標避而不談。

十年間,澳門立足於習近平主席2020年9月提出“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環保工作初見成效。鄰埠政府則更進一步,宣佈香港的碳排放量已在2014年達峰(詳見本期專題報道)。

因此,預計第二份《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本應是探討量化目標的合適時機,正如其他所有國家和城市的發展進程一樣,但事實卻非如此。

最新的十年規劃文本繼續沿用2010-2020年“構建低碳澳門、共創綠色生活”爲規劃願景,大量提及減碳,卻沒有提出可量化的目標。

該份規劃文本僅空泛地提出“澳門需要積極配合國家環保發展戰略,並制定相關的行動方案和措施,爭取提早實現‘雙碳’目標”。

唯一已知的信息是:行政長官提出,澳門會跟隨內地爭取在2030年前達到峰值排放量,並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本地多個社會團體和立法會已就此話題展開了討論,議員們也提出了各自的擔憂。回應議員的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即“氣象局”),非環境保護局。氣象局透露:“正進行本澳的長期減碳策略研究,日後會按研究結果制訂相關行動方案。”

在同一文本中,當局對上述事實作了解釋:“環保工作知易行難”。記者聯繫氣象局,希望了解有關研究的進展或公佈行動計劃的日程安排。氣象局回覆稱,該項研究“已基本完成”,並補充說,“根據研究結果,著手與各主管部門繼續推進相關的工作。”


“環保工作知易行難” – 環境保護局

環境保護局指出:“澳門特區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然後描述了這些干預措施涉及的領域:能源、交通運輸、廢物處理、節能技術,即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推進建築物能耗優化、推廣使用新能源車輛、實施減廢回收、鼓勵和支持企業踐行環保行為,“推進澳門的低碳發展”。

這方面的最新消息來自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他列席立法會會議,回答議員對2023年施政報告提問時坦言:“我可以說,我們沒有具體的(減碳)計劃。我們的工作是朝著這個方向發展的,符合國家規劃和國際計劃,但沒有具體安排。”

因此,澳門大學校長兼講座教授宋永華帶領研究團隊完成研究並發表論文《智慧城市能源系統邁向「碳中和」的典型路徑研究以澳門為例》,或許是迄今為止最重要的研究成果。

澳門大學將這項研究視為促進澳門能源系統“碳中和”實現的技術路徑。宋校長表示,渴望為澳門實現碳中和作貢獻。“我們期待為澳門實現碳中和作出貢獻,至少從技術角度而言。”(詳見本期專題報導的有關採訪。)


視香港為榜樣

香港政府的不同部門為減碳投入了巨資:港府在過去十年撥款超過470億港元,應對碳排放量上升的問題,並在2017年發佈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中提出了具體目標。

透過相關投入,香港碳強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且碳排放量在2014年達峰;2018年人均碳排放降至5.4公噸,相較200年5基準年下降約38%。。

2021年,香港公佈《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文件以2005年為基準,提出在2030年把城市碳強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的減碳目標,相等於碳排放總量減低26%至36%。根據初步估算,2020年人均碳排放量會由2014年峰值的6.2公噸降至約4.5公噸。

《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出的四大減碳策略涵蓋以下目標和措施:淨零發電、節能綠建、綠色運輸、全民減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