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

勞資關係可說是世界上最微妙的關係之一,勞資之間既互相依賴,又互相對抗,處理好勞資關係除了是企業的問題外,亦需要政府透過立法建立一個公平的環境,既保障僱員的權益,亦有利企業維持穩定的營運和保持競爭力。

商訊 | 主編前言

By Mandy Kuok


設定最低工資是保障僱員可以拿取最基本的薪資,避免受到僱主剝削,尤其是經濟環境不佳時,可以引方止僱員剝削僱員以維持自身營利,這種基本保障在全球許多先進國家均有設定。雖然曾有人憂慮最低工資變成最高工資,但以澳門長期缺乏人力資源的環境下,只以最低工資為薪酬,要請到合適的人非常困難。 

政府現在提出的最低工資為32澳門元,但看看現在一般企業提供的時薪都有40至50元,即使時薪一向偏低的連瑣快餐店都有38元時薪,所以32元基本上沒有大影響。對於薪酬一向較低的大廈管理員和清潔工來說,自從這兩個行業率先實施最低工資後,這兩個行業的僱員薪酬得到較好的保障,雖然實施初期因為加管理費等問題,一些管理公司和大廈業主之間發生一些磨擦,但經過多年實行,這兩個行業的最低工資規定行之有效,亦為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奠定實施理據和基礎。 

不過最低工資卻將外僱及殘疾人士排除在外,此點值得商榷。尤其是殘疾人士,雖然政府為鼓勵企業聘用殘疾人士,過去推出不少鼓勵措施,在澳門人力資源短缺的大環境下,不少企業都聘用具一定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例如不少酒店有聘用聾啞人士擔任房務員職務。香港則透過生產能力評估,從而訂定殘疾人士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抑或收取按生產能力訂定的工資。澳門亦可以參考香港的做法,或透過其他的資助方式,為殘疾人士構建公平的僱傭關係。 

現在澳門的全面最低工資制度草案終於交到立法會討論,同一時間還有修改勞資關係法,增加女士產假至70日,設男士侍產假5日,以及解決公眾假期與僱員例休重疊的問題。這一連串的修訂都是解決現存對僱員不公平的問題或增加僱員利益,雖然預期企業會有異議,但目前企業的反應較溫和,未有強烈反對,只是一如預期般指有關修訂增加小、微企的負擔,同時從另一方面提出可能因此修改而造成人手不足的問題,曲線要求放寬輸入外僱。 

但有趣的是這些修訂勞資雙方都有意見,雖然勞資雙方都表態支持修訂,但勞方指修訂後增加的權益仍然不足,資方則指這些修訂忽略了資方的權益,忽視了營商公平性。雖然無良僱主確實存在,但始終是少數,只是近年社會逐漸將資方妖魔化,令人覺得所有僱主無視僱員的權益,令勞資雙方的形勢更形對立,這對整體經濟發展沒有好處。政府作為勞資關係的中間人,必須綜觀整體情況,做好調解工作,協助社會建立一個公平、和諧勞資關係,才能減少因勞資關係問題造成的社會分化情況,澳門經濟才能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