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壓倒一切

早前行政長官致函立法會,要求刪除原安排於8月7日全體會議討論的兩項議程,包括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案及《修改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法案。其實自從該兩份法案公佈以來,引起社會不少討論,鑒於近期香港的亂局,政府為免澳門蹈香港覆轍,撤回法案是合理做法。 

商訊 | 主編前言

By Mandy Kuok


香港過去這兩個月的亂局由《逃犯條例》而起,但根源遠在逃犯條例之前已經種下,《逃犯條例》只是一個藉口。對於香港的問題已有四方八面的評論,讀者可以自行判斷,在此亦不作詳論。澳門政府在此敏感時期撤回兩份可能引起爭議的法案,未嘗不是適當的決定。 

政府撤回的兩份法案也並非完全一無是處,只是在處理有關工作時未夠完善,尤其是向社會發佈的訊息不足,才引起社會疑慮,這種情況亦是澳門政府在許多工作都會出現的問題。《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案主要是計劃從超額儲備中調撥澳門幣600億元以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此計劃源於多年來政府財政儲備的投資回報率不高,社會人士及立法議員都多次提出要採取更好的投資方式,以免財政儲備因通脹“縮水”,所以該法案亦是回應相關訴求而提出。 

為何該法案仍引起爭議?首先該法案提出設立的公司只訂定撥款,對有關公司的一切內容完全沒有提及,社會對該公司的規劃完全一無所知,但涉及的財政儲備絕非小數目,再加上社會傳聞行政長官崔世安卸任後會出任該公司主席一職,無疑令人覺得行政長官是為自己安排後路,社會自然反彈。不過行政長官已強調絕不會出任該職位,這一點可以相信,因為只要稍有政治頭腦都不會作出這種必定受人唾罵的愚蠢決定,只是政府又再沒有任何諮詢和資料的情況下,將涉及大量公帑的法案提交立法會,這種一錯再錯的行徑,實在難以解釋。 

至於《修改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法案則應是受到香港局勢影響。雖然政府的理由是相關的主要官員不在澳門,未能在立法會上作出清晰的解說,不過會議議程其實可以再作安排,以這理由作撤回法案的原因實在比較牽強。該法案雖然諮詢了一段不短的時間,但社會始終有爭議和疑慮,由於該法案內容涉及網上(包括手機群組)散播謠言,以及警方取證等問題,對警方執法有信心的人當然沒問題,但對一些習慣利用網絡傳遞訊息,但又不會細心查證訊息真偽的人來說,很可能會不小心觸犯法律,因此而有疑慮很容易理解,在解除這些疑慮之前,不直通過此法律。至於那些喜歡散播不實言論或進行網上欺凌的人來說,必然不想有這樣一條法律限制他們。 

由於該法律涉及內容敏感,加上香港局勢影響,避免澳門出現社會不安局面,確保澳門社會穩定才是政府撤回法案的主因。但不論如何,這類會引起社會疑慮的法案,政府理應以更透明和公開的態度諮詢社會意見,且這些意見能真正入耳,才能令社會對法案有信心,若繼續現在的立法態度,遲早會出現問題,屆時局勢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