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之下

政府建立了一個名為“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公共機構,旨在監管特區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的運作和管理模式。有人要求當局公佈更多與該個全新機構相關的細節。 

文:黎祖賢 


公眾要求政府直接或間接持有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提高運營和財務細節的透明度,新任特區行政長官為回應社會聲音,迅速成立了一個新的公共機構,監督政府庫房投入了數十億美元組建而成的公共資本企業。 

在稱讚政府努力的同時,公共觀察員呼籲當局需提供更多與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相關的詳細信息,例如其作用和職能等。 


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

12月20日宣誓就任澳門最高領導人,賀一誠隨即宣布成立這個新辦公室,由剛卸任的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率領。政府解釋,該公共機構將對特區公共資產進行審查,並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她1月在一個公開場合表示,辦公室直接向行政長官匯報,目前有約10名員工,至年底時的員工人數將擴大到25人。陳海帆補充說,目前澳門共有23家公共資本企業和21個自治基金(退休基金會和社會保障基金除外)受其轄下辦公室監督。 

根據政府公佈的政府投資企業最新財務信息,截至2018年底,特區政府已向12家企業投入了澳門幣93億元(折合約11.6億美元)資金,較2017年底約81.9億元增加了百分之13.6。 

然而,這組數據並未包括本地所有的公共資本企業。公共資本企業本身也並非定期發佈財務報告,這種情況又以第一級、第二級等子公司尤為顯著。 

靈活性和監督 

立法會議員林玉鳳認為,政府最新的行動是更好地監管公共資本企業的新嘗試。 “目前,這些企業的監管漏洞百出。例如,管理機場用地的上市公司已經破產了一段時間,但直到去年,立法會和公眾才得知這一消息。”她舉例說。 

監督和靈活性之間應取得平衡。 “公共資本企業的運作與一般私人企業的類似,因此,這些企業無須完全遵循所有的公共管理程序,能夠享有更大的運營靈活性。” 林玉鳯指出,“然而,由於這些企業的資金來自公帑,它們理應受到比私人企業更嚴格的監督和規定。” 

她提議,要求政府投資企業公佈年度財務報告,包括其子公司的賬目,這可能是加強公共資本企業監督的第一步。 



“然而,由於這些企業的資金來自公帑,它們理應受到比私人企業更嚴格的監督和規管。” 林玉鳳議員 


 “如果沒有足夠的法律基礎,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難以監督這些公共資本企業……”- 梁孫旭議員 

在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成立之前,特區政府始終努力地加強對公營企業的監管,起草指引,冀望提高企業營運透明度。根據金融管理局先前的聲明,該份文件涵蓋政府直接或間接擁有五成或以上比例股份的所有企業,要求企業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公司結構、財務信息、 採購信息等基本資料及最新消息。 

該局指出,繼制定指引後,將優化企業的內部管理;例如,列明內部運作的原則和規定。1月,陳海帆指出,指引計劃於2月發佈,而且,自該份文件於12月制定之後,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已與金融管理局攜手合作。 

 

在政府努力與這些企業打交道,且新一屆政府承諾精簡政府結構並限制公務員隊伍規模時,有人質疑設立新辦公室的必要性。 

“對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進行全面審查,採取措施以提高企業運營透明度,並公佈其執行理事會薪酬等信息,這確實是新政府的緊迫任務之一。”政治評論員林宇滔表示,例如,本地所有自治基金每年的總支出(退休基金會和社會保障基金除外)超過200億元。 

“然而,政府是否必須設立一個新的機構才能完成這項任務?過去,每當政府聲稱簡化人員架構的時候,都會湧現許多新的公共機構。” 身兼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的林宇滔如是認為。 

由於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目前只是一個“臨時”政府部門,且將於三年後進行改組,他認為當局必須制定詳細藍圖,包括辦公室的工作時間表和關鍵任務,以確定三年後的安排。 

仍無實權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擔心,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目前仍未被賦予權力審查公共資本企業。這些企業的運作與私營企業相似,《商業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均沒有要求對它們作進一步審查。梁孫旭強調:“如果沒有足夠的法律基礎,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難以監督這些由政府不同司長和部門設立,甚至總部可能設在澳門之外的上市企業。” 

他同時強調,這些企業現時的問題在於缺乏透明度。梁孫旭稱:“公共資本企業缺乏專門的法律和嚴格的監管機制,涉及大量公帑。公眾無法得知這些企業的運營是否符合預期目標和社會經濟利益,還有企業的招聘、採購和投資實踐是否符合審慎的財務管理和公平原則。” 

他解釋道:“因此,盡快優化和制定監管制度是保證公帑得到適當使用的關鍵。”同時,由於當局將很快發布公共資本企業指引,規定企業必須公佈基本信息。梁孫旭指出,從投資、採購到招聘,應該制定更多與企業運營相關的指引,“必須採取一切措施確保公眾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自治基金大花筒 

當局公佈最新的財務資料顯示,除了澳門基金會、退休基金會和社會保障基金,體育基金是澳門所有自治基金中支出最多的基金。 

根據提交立法會審議的《2018財年政府預算執行報告》,為澳門體育發展和體育基礎設施提供財務支持的體育基金共支出7.4197億元(折合約9275萬美元),按年上漲百分之6.1。 

為城市經濟發展活動和項目提供資助的工商業發展基金則緊隨其後。2018年的總支出為6.3378億元,較2017年的41.6億元大幅減少了84.8%。 

名列第三的是旅遊基金。該項基金為推動澳門形象和旅遊業發展的活動提供補貼。2018年總共支出6.2066億元,同比略增0.8%。 

教育發展基金旨在支持和推廣所有類型的非高等教育計劃和活動,2018年支出6.0724億元,比2017年的7.7949億元減少了22.1%。 

為本地文化活動提供資金和補貼的文化基金,於2018年支出近4.2431億元,較2017年的5.3252億元下降了20.3%。 

值得一提的是,除工商業發展基金屬經濟財政司司長管轄範圍,其他前四項開支較大的基金均屬社會文化司司長管理。 

2018年的其他重大支出自治基金包括:用於為學費補助及為在校學生提供補貼的基金共支出3.4275億元;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共支出2.2737億元;文化產業基金共支出1.253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