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的證據

莎士比亞筆下的英雄人物奧賽羅曾說過這樣一句歷久不衰的經典話語: “給我看得到的證據”。現在我們來説說以證據為基礎、以證據為依據判斷所謂的“行之有效”,當中涉及多個行業,諸如:社會服務、保健、教育、托兒服務,甚至刑事司法。

時事評論 – Keith Morrison

作家及教育家


雖然“有效”的安排過於簡單化,忽視了組織及其工作的複雜性,但這標誌著機構質素、運營的提升,其成果、適用性及對客戶和利益相關者的響應,還有透明度和性價比亦向前邁進了。“質素”要求外在性和外部判斷,確保機構達到標準。這超越了自我評級,往往是誇大其詞的卓越主張,並邀請外部專家對機構及其工作的實際質量進行評定和報告,並非一件壞事。 

近年,澳門正靜悄悄地上演着一項運動,以提高高等教育(HE)質量,這是正確的。2018年生效的首部高等教育法律正是這項運動的表現,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被升級成為高等教育局(以下簡稱“高教局”),高教局的安排中包括設立一個雄心勃勃的,強制性的高等教育質量保證框架。 

該框架包括了四個主要方面:課程評估、課程認證、機構質量評估和認證。方案的中心支柱是強制要求高等院校邀請獲國際認可的外部專家和機構參與框架的每一部分,向高教局匯報教育機構及課程的質量。外部各方包括高教局認可的認證和質量保證審查機構、專業組織和專門召集的特設專家小組。 

你可能會說,這完全沒有新意;這幾十年來,類似的情況一直在世界各地發生,澳門只是起步較晚。澳門是一座很小的城市,擁有自己的小型政府,居民在質量保證和認證方面的專業知識處於早期階段。此外,世界其他地方仍然有人未曾聽說過澳門,甚至不知道這座城市的位置,所以澳門發出自己的認證並且擔任認證機構的角色,幾乎不存在任何意義。認證與外部認可和聲譽息息相關。除了澳門以外,誰會關注高教局是否已經認可該高等教育機構及其課程?因此,鑑於澳門目前的情況,需要國際公認的外部專家團體參與評估高等教育機構及課程的質量,此舉值得稱讚。澳門的高等教育機構在本地報刊上刊登缺乏證據的自我誇張和自我宣稱的卓越表現,亦已不再湊傚。 

高教局框架的印章於2019年2月生效,同時,高教局向澳門高等教育機構的代表介紹新成立的質量評估小組。該小組由來自世界各地的質量保證和認證專家組成。除此以外,小組成員就質量保證和認證向高教局提出建議。招募專家被視爲高教局的一項矚目成就,亦帶來了挑戰。 

我們可以推測,質量評估小組成員間存在的不同價值觀、議程、文化、背景和經驗,這些差異將如何在他們提供的建議中發揮協調作用。此外,高教局在判斷高等教育質量時的重點和創新令人印象深刻,通過透明的、證據性強調其“行之有效”、莎士比亞的“眼見為證”、就項目花費公帑向公衆問責、當外部機構參與行動時的舉動,人們可以回覆“你也一樣”,向高教局提出質詢:(a)外部機構如何評估質量評估小組的工作;(b)外部機構可如何評估高教局的質量保證框架;(c)如何公佈此類評估的結果;(d)該項目在多大程度上提升了澳門的高等教育質量。 

所有澳門政府部門同樣如此;外部專家成爲內部自我宣告的皇牌。政府部門自我評估的可信性存在風險;客觀性、外部性和獨立性必須佔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