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前言】加強監督

《商訊》2022年 3月 | 主編前言


監督問題可以說是澳門政府積年已久的問題,不論回歸前後,因監督不足已經是常態,雖然因此而出現問題不少,但部門往往只會想辦法補救以解決眼前問題,少有從根源上改善。 

監督不足出現問題且持續惡化,實在已經見怪不怪,這類因監督引起的問題可以是各種各類,最常為大眾知悉的是公帑使用不當,更甚者是當權者使用手中的權力和行政漏洞從事不法勾當,收受賄賂,近期揭發涉及兩位前工務運輸局局長的案件便屬此類。 

雖說回歸後特區政府廉政公署、審計署均加強了對政府部門的監督,每年亦發佈了不少調查及審計報告,揭發不少部門的不當行為,這些都顯示了兩個部門均盡其職能,發揮了監督作用。只是兩部門雖有監督之權,但卻不能責成有關部門改善,致使部門被指工作不當或有政策漏洞時,便發出新聞稿表示會認真檢討改善,只是最後有沒有改善,改善了多少便沒人知道,有些部門更是口中說改善,但多年來一直沒變,錯誤的工作模式一直存在,當審計署進行跟進審計時,便發現問題仍然存在。 

不論是積陋成習,還是習非成是,這種處事模式一直在政府部門內存在。其實廉署和審計署的職責之一是監督政府部門,尋找並指出部門工作上的不當之處,但要督促部門改善是上級的責任,部門的工作問題沒有改善,上級卻沒有關注情況,亦沒有指示要求部門盡快改善,甚至有可能是當事部門及相關司長根本不認為存在問題,於是對廉署或審計報告敷衍了事,結果改善工作不了了之,問題持續存在直至下一次由廉署或審計署揭發,部門又重複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技倆,再次䧟入改善問題的循環。 

廉署和審計報告的目的不是要揭部門的瘡疤,而是助部門找出問題,將工作做得更好。但從過去多年的情況來看,確實認真對待有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的部門實在不多,立法議員與社會人士已不止一次提出要重視有關報告的跟進工作,可惜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加上社會大眾的善忘特性,往往隔一段時間問題又被遺忘。 

因此,認真對待廉署及審計署的報告,建立跟進機制,完善監督工作才是根治問題的方法,尤其是各司長及局級官員更要重視監督,且重點不是如何在新聞稿中回應社會的質疑或報告提出的意見,落實改善工作才是真正的重點,司長亦應該要求部門限時提出解決方案,確定部門能真正落實改善,這樣才不會白費監督部門的努力,亦真正解決部門存在的問題,減少因此衍生的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