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監督者

在行政部門內缺乏其他監管機構的情況下,審計署扮演著不可取代的角色。 

《商訊》2024年3月特刊 | 公共工程項目


除立法會外,審計署是對澳門公共工程行使最大監督權的實體。儘管審計署的職責範圍更廣泛,涵蓋對公共行政部門和公營實體服務、賬目和管理的各種類型審計,但該部門對公共工程的監督獲得了公衆最大程度的認可和知名度。 

相信人們仍記得,2006年到2008年間,與2005年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相關的系列審計報告不下十份。該活動最終被證實超支情況嚴重,如沒有審計署的工作,大部分信息將永遠石沉大海。其中一份報告強調,總體而言,“整個配合東亞運而進行的基建設施興建,總體計劃及財政規劃預算都欠奉;從申辦到籌辦的過程,難以整理出一個完整而一致的基建設施興建總體計劃及策略;在這眾多的基建設施興建計劃中,經常出現年中立項,多次出現即時調撥其他項目的預算款項”。 

同時,報告指出,不同項目同時出現多個管理問題。“在規劃方面,多個項目的初步規劃不周,對擬定好的計劃作出重大更改。在財務管理方面,場館設施考慮不周,不但浪費了已作投放的資源,而且必須另行投放更多資源,同時使建設費用遠遠超過最初的預算,”報告寫道。該系列報告造成的另一個後果:面對證據,政府承諾作出改變且變得更明智。 

誠然,近20年來,澳門未有再次舉辦過如此規模的國際比賽,但當局承諾今後將採取不同的做法。 

輕軌系統是第二個大考驗。審計署於2011年首次發表輕軌主題報告;一年後,再次關注輕軌系統第一期工程,現稱之為“第二階段報告”。“第三階段報告”和“第四階段報告”先後於2015年和2018年發表,且不再提及“第一期工程”,僅統稱“輕軌系統”。也就是說,2011年到2018年間,審計署共發表了四份具影響力的報告,相隔不超過三年。鑒於第五階段報告尚未公開,該規律在過去五年已被打破。儘管如此,審計署於2023年底發佈審計報告,關注輕軌氹仔線電纜故障——正是通過這份最新報告,公衆方才得悉政府規劃的五條輕軌走線投資金額合共約澳門幣451.58億元。(第四階段報告中揭示的投資額為432.42億元) 

若說東亞運動會和輕軌系統曾是審計署的工作重心,那麼自何永安2009年掌舵以來,該監管機構就其他公共投資發表了多份審計報告,包括橫琴澳門大學、北安客運大樓、氹仔中央公園的建設、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的營運,以及最近內港北雨水泵站及箱涵渠工程的建設等。 

此清單並不詳盡,尤其是澳門審計署每年發表《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涵蓋多項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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