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老虎


文:黎祖賢

本地燃料價格是居民不斷抱怨的話題:價格上漲得很快,下調速度卻十分緩慢。特區政府曾去函本地燃料公司,徵求有關燃料價格機制的信息,但該有關請求卻被置之不理:有關公司以法律信函作為回應,聲稱當局沒有任何這樣做的理據。

這是只不過是其中一個例子,表明澳門迫切地需要制定保障消費者權益、規範市場競爭的法律制度。儘管已經過了多年討論,公眾亦不斷施加壓力,加上多次延誤,政府至今仍然沒有任何制定所謂的消費者權益法和競爭法的時間表

澳門當前實施了兩項與消費者權利有關的法律:第12/88/M號《消費者的保護》和第4/95/M號《重組消費者委員會》。然而,這兩部法律在過去二十多年來均沒有經過重大修訂,早已遠遠落後於這個全球其中一個增長最快的經濟體的城市發展。

2014年,特區政府就建立全面的消費者權益和自由市場競爭制度進行了公眾諮詢,內容包括賦予消費者委員會更多權力,以打擊不正規的商業行為、監督市場機制及監管新的零售模式。例如,諮詢草案要求監管機構可以向零售商和企業索取服務和產品定價機制的信息。

價比三家

然而,四年後的今天,該份草案尚未最終確定。“消費者委員會現在只不過是一隻無牙老虎。”議員黃潔貞說,“雖然設有針對消費者糾紛的投訴機制,但這個部門沒有任何權力,不能對零售商的不法行為作出懲罰,也無法有效地協助消費者追討任何損失或賠償。”

“現在看來,消費者委員會能夠做到的只有比較不同零售商販賣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她感嘆道,“澳門作為旅遊城市,修改規定不僅有利於居民,也造福旅客。”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提供的數據,去年處理了5,067宗個案,較去年減少21%。在5,000多起案件中,包括1,647宗投訴、3,397宗查詢和23宗建議,當中由旅客提出的案件約占了兩成,包括574起投訴和421起查詢。

議員黃潔貞說,“雖然設有針對消費者糾紛的投訴機制,但這個部門沒有任何權力,不能對零售商的不法行為作出懲罰,也無法有效地協助消費者追討任何損失或賠償。”

作為本地民眾建澳聯盟的負責人,李良汪亦敦促政府加快修訂條例。“消費者委員會應該擁有更多權力,以獲取不同產品和服務的進口、批發和零售價格信息,並建立宣傳此類信息的機制。”他認為。

“保證產品和服務的定價機制透明,在維護消費者權益、實現商家與消費者權力平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他表示並補充說,雖然監管機構在其網站上公佈了某部分產品的定價信息,但許多產品的資料尚未更新。

數次延誤

繼2015年完成一系列相關法規的諮詢工作,政府宣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的起草工作將在翌年完成,然而,有關期限後來卻被推遲至2017年。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早前承諾,《消保法》的最新完成日期為今年上半年,她當時還表示,當局亦會改革消費者委員會。

在2018年的施政報告中,政府表示應該開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以配合《消保法》,加強政府在這方面的管治。又是一場空話!

消費者委員會最近發表的聲明指,“由法務局領導,經濟局和消費者委員會組成的工作小組始終積極跟進《消保法》的立法工作。”

民眾建澳聯盟的負責人李良汪認為:“消費者委員會應該擁有更多權力,以獲取不同產品和服務的進口、批發和零售價格信息,並建立宣傳此類信息的機制。”

聲明說,該工作小組已對澳門的相關規則和公共機構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的審查,並研究了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該監管機構還在聲明中補充說,“小組在起草法案方面做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1,647

消費者委員會2017年處理的投訴案件數目

然而,監管機構表示,法案中很多內容都涉及到企業運營,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小組也從消費者權益和業界代表處收集了各種意見。目前,工作人員正在調整法案的內容,努力盡快把草案提交給立法會審議。”但聲明中沒有透露法案的內容或提交的時間表。

獨立的法案

雖然香港自2015年起實施競爭法,中國內地更是於2007年起便實施了反壟斷法,以確保不同經濟機構的公平市場競爭,澳門卻仍然缺乏有關方面的全面法律制度。在2014年特區政府就《消保法》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原始的草案包括處理不公平競爭、價格壟斷、壟斷和寡頭壟斷的條款,但由於有關條款的複雜性,當局後來決定制定單獨的法案,就該議題進行立法。

“政府當時解釋道,競爭法案將是一項單獨的法律,因為負責的部門與消費者保護法有所不同。”黃潔貞說,“雖然這有助於理順當局的治理……但由於兩部法律的立法進展不盡相同,因此在保障消費者權利的工作上會留下空白。”

關於競爭法的立法進展,消費者委員會聲稱,當局已委託學術機構,就營造更公平市場環境和機制的方法,以及加強對不正規商業行為的監管進行研究。

“該研究將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消委會指,“工作已逐步實施,預計將在年底前完成。”

然而,政府再一次忽略了競爭法最終草案的完成及向公眾、立法機關公佈的時間安排。


珠寶首飾消費列投訴排行榜首位

根據消費監管機構的最新數據,與珠寶首飾和房地產相關的問題是消費者今年提出投訴的兩大類別。

今年上半年,消費者委員會處理了2,695宗個案,同比增長10%,包括958宗投訴、1,733宗查詢及4宗建議。在監管機構收到的投訴中,約43.4%,即416宗個案,由旅客提出。加上368宗查詢和建議,旅客提出的案件宗數佔監管機構處理案件總數的29%左右。

至於今年上半年收到的近1,000宗投訴中,約100宗投訴涉及珠寶,占了大多數,當中又以黃金首飾尤為突出。該機構表示,珠寶投訴案件的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5%,其中的七成投訴個案由旅客提出。

它解釋說,爭議主要是關於珠寶商的銷售行為及珠寶的質量:在當局介入後,在某些情況下,消費者同意接受退款。

繼珠寶首飾之後,今年上半年約有88宗投訴涉及澳門及中國內地的房地產交易,其中,大部分消費者抱怨房地產開發商未能履行合約中的某些條款。對於那些發生在澳門以外的房地產購買,監管機構表示:“將嘗試通過區域合作機制,幫助澳門居民解決海外房產的交易糾紛,但若談判失敗,消費者只能通過法庭解決。”

公共交通是居民和旅客在1月至6月間投訴的另一項主題,共涉及85宗案件,其中72宗涉及的士司機的不當行為。監管機構強調,將進一步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處理此類投訴,以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今年首六個月,娛樂和餐飲行業也經常發生爭議,分別錄得67宗和63宗投訴。